和提刑千叶梅讲解

出自《和提刑千叶梅》,作者韩维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韩维的一首咏物言志之作。诗题中的“和”字表明了这是一首酬和友人的作品,对象是“提刑”所作的一首关于“千叶梅”的诗。

诗的开篇“擢玉自成超俗格”,诗人没有直接描绘梅花的形态,而是用“擢玉”这一形象化的词语,写出了梅花从大地中挺拔而出、洁白如玉的姿态。这不仅是写花,更是在写一种与生俱来的、不凡的品格。“自成”二字强调了这种高格调是内在的、天然的,而非后天刻意雕琢而成。第二句“施朱不学入时妆”则更进一步,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梅花的清高。面对世俗的审美,它不屑于涂抹红色胭脂去效仿流行的妆容。这种“不学”的态度,正是对随波逐流、趋炎附势之风的否定,彰显了独立自主、坚持本真的精神。

后两句“莫将罗幕轻遮护,从放樽前自在香”,诗人由物及人,从描写转到感慨。罗幕虽然精美,但用它来遮挡梅花,反而会束缚梅花的天性。诗人呼吁不要这样做,而应该让梅花在酒樽之前,自然而然地、不受任何拘束地散发它的清香。这里的“自在香”,既是梅花无拘无束的香气,也暗喻了人的才华、品德不应被外界的条条框框所束缚,而应在自由的环境中得到充分的展现。

整首诗语言凝练,意象鲜明,通过对比(玉与妆、自成与学、遮护与从放)和拟人手法,成功地塑造了千叶梅高洁、自在的形象。更重要的是,诗人借梅喻人,表达了自己对超尘脱俗、不慕荣利、追求精神自由的高尚人格的向往。这正是宋代士大夫文人借物咏怀、寄托理想的典型表现。

作者简介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古诗 822名句 1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