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提刑千叶梅古诗赏析

出自《和提刑千叶梅》,作者韩维

鉴赏全文

此诗虽短小,却意蕴深远,极具风骨。首句“擢玉自成超俗格”,以“擢玉”喻梅,强调其天生的高贵与洁白,一个“自”字点出其超尘拔俗的品格是与生俱来、不待外求的。次句“施朱不学入时妆”,运用拟人手法,将梅花与世俗的脂粉浓妆相对立,进一步深化了梅花不随波逐流、不媚俗讨好的孤高性情,这也是诗人对君子独立人格的写照。

后两句由咏物转入寄怀。“莫将罗幕轻遮护”是诗人发出的呼告,罗幕虽美,却是对自然天性的束缚。诗人认为真正的美不需要刻意的保护与遮掩,反而应该在自然环境中展露其真实的风姿。结句“从放樽前自在香”是全诗的点睛之笔,描绘了一幅在饮酒赏花时,任由花香自在飘散的闲适画面。一个“放”字与“自在”二字,将梅花的清香与诗人的心境融为一体,传达出对精神自由、天性释放的向往,既有禅意,又见理趣。

作者简介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古诗 822名句 1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