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讲解

出自《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》,作者元稹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元稹政治讽谕诗的代表作之一。我们可以从三个步骤来理解它:

第一步:读懂故事。 诗中写了两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做法:唐德宗建中年间放归大象,让它们回到南方山林;到了贞元年间,却又把驯化的犀牛运到长安,用豪华的圈养起来,结果犀牛不适应北方严寒,冬天冻死了。诗人用这个故事引出疑问:为什么明明知道物性不可强改,还要做这种违背自然的事?

第二步:理解隐喻。 驯象、驯犀不只是动物,它们象征着被强行改变天性的万物,包括百姓。诗人认为,违背时令和地域特点,再好的待遇也留不住生命。“渡江之橘逾汶貉”说明改变环境就会变质或死亡。同理,治理国家如果强求一致、违背民情,结果就像驯犀一样“踡跼鳞身遂长往”。

第三步:把握主旨。 诗的最后八句上升到治国之道。“养兽如养人”是全诗的转折点——养异兽与养百姓的道理相通。统治者与其用赏赐去诱导、用权术去约束,不如“不扰”“不夺”,让百姓像尧帝时代那样,感觉不到帝王的存在却安居乐业。结尾“前观驯象后驯犀,理国其如指诸掌”是说,从这两件事就能把治国之理看得像手掌一样清楚:顺其自然,清静无为,不要折腾。

综上,这首诗借异兽进贡的历史教训,宣扬了道家式的“无为”治理思想,同时对唐代中后期统治者搜刮珍异、劳民伤财的行为提出了委婉而深刻的批评。学习本诗,可以联系白居易《新乐府》中的《驯犀》《八骏图》等诗篇,体会中唐新乐府运动的共同主题:关注民生,反对奢靡,主张顺应自然之道。

作者简介

元稹

元稹(779年-831年,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),字微之,别字威明,唐洛阳人(今河南洛阳)。父元宽,母郑氏。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。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“新乐府”。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“元白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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