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子瞻题无咎所得与可竹二首粥字韵戏嘲无·零古诗注解

出自《次韵子瞻题无咎所得与可竹二首粥字韵戏嘲无·零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  • 次韵:指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次序进行唱和。
  • 子瞻:苏轼,字子瞻。
  • 无咎:晁补之,字无咎,“苏门四学士”之一。
  • 与可:文同,字与可,北宋画家,善画竹。
  • 十字供笼饼:“十”为虚指,意为少量铜钱;“笼饼”即唐朝时的蒸饼,后世近似馒头。
  • 一水试茗粥:用少量水煮茶粥。唐代至宋代流行将茶末与米同煮为“茗粥”。
  • 戎葵:即蜀葵,一种夏季开花的草本植物,花色艳丽。
  • 苜蓿:多年生草本植物,古代常作饲料或贫苦人家的蔬菜。
  • 此郎如竹瘦:以竹喻人,赞美晁补之风骨清瘦、品性高洁。
  • 十饭九不肉:形容生活清贫,极少吃肉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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