谪居黔南十首 其七创作背景

出自《谪居黔南十首 其七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创作于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年),当时黄庭坚被贬至黔州(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)安置,时年五十三岁。黄庭坚因新旧党争,被卷入政治漩涡,先是被贬为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,这是北宋时期士大夫常见的一种贬谪方式。在黔州的孤寂生活中,黄庭坚创作了《谪居黔南十首》,这组诗生动地描绘了黔南地区的自然风貌,同时也抒发了诗人对故乡的深切怀念和对仕途坎坷的感慨。黔州地处偏远,山高谷深,人烟稀少,黄庭坚在此地远离政治中心,身心都经历了巨大的磨难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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