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丰己未三院东阁作·元丰戊午夏予尹京治陈·七创作背景

出自《元丰己未三院东阁作·元丰戊午夏予尹京治陈·七》,作者苏颂

鉴赏全文

此诗创作于宋神宗元丰年间。作者苏颂在元丰元年(戊午,1078年)担任京兆尹(开封府知府),审理了“陈世儒案”。次年(己未,1079年),他因此案被牵连,罢官一年后,又被召回京师“置对”(接受审讯)。这首诗正是写于此时,表达了他在政治风波中远离家乡、思念亲人、对仕途感到厌倦,并渴望回归故园、奉养母亲的心情。诗题中的“三院东阁”指审官院、流内铨等机构所在的东阁,是接受审讯的地点。

作者简介

苏颂

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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