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李正议见贻知识点

出自《答李正议见贻》,作者韩维

鉴赏全文

1. 韩维(1017—1098),字持国,颍昌(今河南许昌)人,北宋文学家、政治家。历官至知制诰、龙图阁直学士等,与苏轼、苏辙等交往密切,是“洛党”重要成员之一。其诗风清婉平实,多含理趣。 2. 正议大夫:唐宋文散官名,为正四品上。诗中“李正议”当是以官职称呼友人。 3. “衣中宝”典故:出自《法华经·五百弟子受记品》,比喻众生本具佛性,如贫女衣中藏珠而不自知。诗中借此喻友人深谙佛理,能示现内在珍宝。 4. “席上珍”典故:出自《礼记·儒行》:“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。”比喻儒者怀藏美才,等待明君征召任用。诗中指友人具备儒学修养,礼遇士人。 5. “火宅”典故:出自《法华经·譬喻品》,以火宅喻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充满众苦,警示世人求出离。韩维反用其意,强调“不离当处”即可觉悟,体现了禅宗“即烦恼是菩提”的思想。 6. 宋代理学与佛学融合:宋代士大夫普遍研习佛禅,韩维此诗融合儒家用世精神与佛家出世智慧,是儒释思想交融的典型例证。

作者简介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古诗 822名句 1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