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景福顺长老二首〈并序〉知识点

出自《赠景福顺长老二首〈并序〉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1. 苏辙与“乌台诗案”:北宋元丰二年(1079年),苏轼因诗被诬陷下狱,史称“乌台诗案”。苏辙为营救兄长,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,结果不仅未成,反而受牵连被贬,监筠州盐酒税,三年不得升调。这段经历对苏辙的思想和创作影响深远。

2. 宋代文人与禅僧的交游:宋代士大夫与禅僧交游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。他们不仅在诗文上唱和,更在哲学思想、人生观上进行深度交流。苏洵、苏轼、苏辙父子三人与多名禅僧有密切往来,这对三苏的思想形成和文学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
3. “剑外”的代称:诗中“剑外人”指四川人。因四川盆地四周有群山环绕,剑门关是北入四川的险要关隘,故唐人诗中常以“剑外”代指蜀地。杜甫诗“剑外忽传收蓟北”即为此例。苏辙用此典,既点明同乡关系,也暗含对故乡的遥远追忆。

4. 佛教比喻“大雷雨”:在佛教经典中,雷雨常被用来比喻佛法的威力。如《法华经》中就以“雷音”比喻佛说法之声,震醒迷蒙;以“大雨”比喻佛法普润众生,洗除烦恼尘埃。诗中“一洗百生尘”即取此意。

5. 风轮与海月:“风轮”是佛教宇宙观中支持世界的地、水、火、风四轮之一,此处比喻时间流转不息,具有巨大的力量。“海月”则象征着禅心的清净圆满,不为波涛(世俗烦恼)所动,明亮皎洁。这两个意象的对比,深化了诗的哲理内涵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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