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成·18创作背景

出自《偶成·18》,作者曹彦约

鉴赏全文

曹彦约(1157—1228),字简甫,号昌谷,南宋南康军都昌(今江西都昌)人,著名理学家、政治家。他是朱熹的再传弟子,深受程朱理学影响,强调心性之学,主张"格物致知"。

此诗是曹彦约《偶成》组诗中的第十八首,属于随感而发、偶有所得的诗作。南宋时期,理学兴盛,学者们普遍推崇孔孟之道,强调道德修养与心性纯正。曹彦约作为理学中人,对韩愈的文学观点持有不同看法。

韩愈在《进学解》中提出"《易》奇而法,《诗》正而葩"的著名论断,认为《易经》奇妙而有法则,《诗经》醇正而华美。曹彦约对此提出异议,他认为孔子的学问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,不需要刻意追求"奇"或"葩"的外在形式。这反映了宋代理学家重道轻文的倾向,强调内在心性修养胜过外在文章辞藻。

此诗体现了南宋理学与唐代古文家在文学观念上的分歧:韩愈作为古文运动的领袖,重视文章的审美价值;而曹彦约作为理学家,更强调道德的纯粹性和心性的自然流露。

作者简介

曹彦约

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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