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成·18创作背景
鉴赏全文
曹彦约(1157—1228),字简甫,号昌谷,南宋南康军都昌(今江西都昌)人,著名理学家、政治家。他是朱熹的再传弟子,深受程朱理学影响,强调心性之学,主张"格物致知"。
此诗是曹彦约《偶成》组诗中的第十八首,属于随感而发、偶有所得的诗作。南宋时期,理学兴盛,学者们普遍推崇孔孟之道,强调道德修养与心性纯正。曹彦约作为理学中人,对韩愈的文学观点持有不同看法。
韩愈在《进学解》中提出"《易》奇而法,《诗》正而葩"的著名论断,认为《易经》奇妙而有法则,《诗经》醇正而华美。曹彦约对此提出异议,他认为孔子的学问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,不需要刻意追求"奇"或"葩"的外在形式。这反映了宋代理学家重道轻文的倾向,强调内在心性修养胜过外在文章辞藻。
此诗体现了南宋理学与唐代古文家在文学观念上的分歧:韩愈作为古文运动的领袖,重视文章的审美价值;而曹彦约作为理学家,更强调道德的纯粹性和心性的自然流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