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景仁缑氏别后见寄求决乐议虽用其韵而不依创作背景

出自《和景仁缑氏别后见寄求决乐议虽用其韵而不依》,作者司马光

鉴赏全文

此诗作于宋仁宗时期,司马光与范镇(字景仁)之间发生了一场著名的“乐议”之争。二人对古代乐律制度(尤其是黄钟律的确定)存在严重分歧:范镇主张依据前代旧史和古器(如“周尺”“古钟”)来恢复古乐,而司马光则认为不能盲目崇古,应结合当下实际,持“中和”之道。两人书信往返,争论不休。后来范镇自许州(今河南许昌)来访,二人同游数日,暂搁争议,尽兴而别。此诗即为司马光在范镇离别后所作,既回顾了争论的经过,又表达了希望彼此都能回归“中和”之道的劝慰之情,同时也记录了二人深厚的友谊。

作者简介

司马光

司马光(1019年11月17日-1086年),字君实,号迂叟,陕州夏县(今山西夏县)涑水乡人,《宋史》,《辞海》等明确记载,世称涑水先生。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。北宋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历仕仁宗、英宗、神宗、哲宗四朝,卒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文正,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《资治通鉴》,为人温良谦恭、刚正不阿,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,历来受人景仰。生平著作甚多,主要有史学巨著《资治通鉴》、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》、《稽古录》、《涑水记闻》、《潜虚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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