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景仁缑氏别后见寄求决乐议虽用其韵而不依创作背景
出自《和景仁缑氏别后见寄求决乐议虽用其韵而不依》,作者司马光
鉴赏全文
此诗作于宋仁宗时期,司马光与范镇(字景仁)之间发生了一场著名的“乐议”之争。二人对古代乐律制度(尤其是黄钟律的确定)存在严重分歧:范镇主张依据前代旧史和古器(如“周尺”“古钟”)来恢复古乐,而司马光则认为不能盲目崇古,应结合当下实际,持“中和”之道。两人书信往返,争论不休。后来范镇自许州(今河南许昌)来访,二人同游数日,暂搁争议,尽兴而别。此诗即为司马光在范镇离别后所作,既回顾了争论的经过,又表达了希望彼此都能回归“中和”之道的劝慰之情,同时也记录了二人深厚的友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