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讲解

出自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同学们好,今天我们来学习宋代文学家苏辙的一首五言小诗——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》。

首先看诗的题目,这是一个组诗中的一首。“和”读hè,指依照别人诗词的题材和体裁来写作,这里是苏辙和文同的诗。“文与可”是宋代著名的画家、诗人,也是苏轼的表兄。“洋州园亭三十咏”是文同写的一组诗,描绘他在洋州(今陕西洋县)任上所建园亭的三十处景致。苏辙和苏轼都为这组诗写了和诗。我们学习的这一首,描写的是园亭附近一处叫做“野人庐”的景致,也就是山野人家的简陋屋舍。

全诗只有四句,非常简短。“野人三四家,桑麻足生意。”这里的“野人”不是指野蛮人,而是指居住在山野里的农户、平民。诗人看到远处山脚下有三四户人家,房前屋后种满了桑树和麻,长得很茂盛,充满了生机。“桑麻”在这里代指农作物和田园生活。“足生意”三个字,让我们仿佛看到了绿油油的庄稼随风摆动,感受到这片土地的宁静与富足。

后两句“试与叩柴荆,言辞应有味”,是诗人的想象。“柴荆”就是用树枝、荆条编成的简陋的门。诗人说,我想要去敲敲那扇柴门,和他们聊一聊,想来这些山野之人说的话,一定是非常朴素、非常有味道的。为什么诗人会觉得他们的话“有味儿”呢?因为他们远离尘世的喧嚣,过着自给自足、与自然为伴的生活。他们的话语里,或许有对天气节气的观察,有对庄稼生长的欣喜,有人生最朴素的道理。这种“味”,正是诗人所向往和欣赏的纯真自然的生活之味。

整首诗语言极其简练,但画面感很强,意蕴深远。前两句写景,由远及近,描绘出一幅恬静的田园风景画。后两句抒情议论,由实入虚,表达了诗人对这种田园生活的喜爱和对质朴人情的赞美。它反映了宋代文人,尤其是像苏辙这样的士大夫,在公务之余,对简朴、宁静的田园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认同。好的,这首小诗我们就赏析到这里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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