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古诗注解

出自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  • 野人:原指乡野之人,或居于山野的平民,这里指隐居或居住在山野间的农户。
  • 桑麻:桑树和苎麻。泛指农事,或农作物。
  • 足生意:生机勃勃,充满生意。“足”是充足、旺盛的意思;“生意”指生命力,生机。
  • 叩:敲,轻敲。
  • 柴荆:用柴荆做的简陋门户,代指农家院门。
  • 言辞应有味:指山野之人所说的话(谈论的内容,如农事、生活感悟等)应当很有意味,很耐人寻味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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