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创作背景

出自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苏辙为其兄苏轼的好友文同(字与可)所作的《洋州园亭三十咏》和诗中的第二十六首。文同在洋州(今陕西洋县)任知州时,修建了园亭,并作诗三十首咏其各处景致。苏轼、苏辙兄弟均为其和诗。这组诗通过对洋州园亭及其周边景物的描写,展现了园亭的清幽雅致以及文同作为地方官的情趣与心境。《野人庐》一诗,专门描绘了园亭附近山野农户的居住环境,通过对“野人”生活的简笔勾勒,表达了诗人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和对质朴人情的赞赏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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