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提刑度支王店鸡诗古诗赏析

出自《和提刑度支王店鸡诗》,作者文同

鉴赏全文

这首《和提刑度支王店鸡诗》是一首充满理趣的寓言式五言古诗。全诗以叙事起,通过官员与驿站小吏的问答,层层推进,讲述了一只“不鸣之鸡”的生存智慧,并由此引发深刻的议论。

诗的前半部分,诗人先以“可笑”二字引出王店之鸡“不肯以时嘂”的反常现象。接着通过小吏的叙述,揭示了这一现象背后的残酷现实:此地荒绝,狐狸横行,此前数鸡皆因按时啼叫而被循声捕杀。至此,读者方恍然大悟,此鸡“钳结待日”的行为,非是懒惰失职,实为“似得保身要”的无奈之举。这一段叙述曲折生动,因果分明,充满了故事性。

诗的后半部分是官员与小吏的对话,也是全诗主旨所在。官员首先对此鸡“不鸣”的价值提出质疑,认为它“徒尔费稻梁”,甚至援引“不鸣雁”的典故,指出无用可能招致灾祸(此处“不鸣雁”的典故用法灵活,意在强调处世的两难)。这代表了世俗功利的观点,认为万物皆应尽其用。然而,结合前文此鸡的生存背景,我们又能感受到另一种智慧:在险恶的环境中,保持沉默、等待时机,并非完全是消极的“无用”,而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生存策略。小吏最后的回答“知是本在人,此物何足校”,将诗意升华——鸡的行为毕竟出于本能,其是非对错难以简单定论,真正值得玩味的,是人的处世哲学,是人在复杂环境中的选择与思考。

整首诗借物抒怀,以小见大。表面上写一只奇特的鸡,实则探讨了“有用”与“无用”、“进”与“退”、“鸣”与“不鸣”之间的辩证关系。诗中既有对弱小者为了保全自身而采取的无奈之举的同情,也暗含了对当时社会环境或许充满险恶的隐喻。语言质朴,叙事清晰,议论精警,理趣盎然,展现了文同作为一位兼具诗画才能的文人,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深刻的哲理思辨。

作者简介

文同

文同(1018~1079年),字与可,号笑笑居士、笑笑先生,人称石室先生。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县(今属四川绵阳市盐亭县)人。著名画家、诗人。宋仁宗皇祐元年(1049年)进士,迁太常博士、集贤校理,历官邛州、大邑、陵州、洋州(今陕西洋县)等知州或知县。元丰初年,文同赴湖州(今浙江吴兴)就任,世人称文湖州。元丰二年(1079)正月二十日,文同在陈州(今河南省淮阳县)病逝,未到任而卒,享年61岁。他与苏轼是表兄弟,以学名世,擅诗文书画,深为文彦博、司马光等人赞许,尤受其从表弟苏轼敬重。

古诗 854名句 16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