酬韩愈侍郎登岳阳楼见赠(时予权知岳州事)创作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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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作于唐顺宗永贞元年(805年)前后,当时窦庠正代理岳州(今湖南岳阳)事务,担任节度推官并权知岳州事[citation:2]。其时,吏部侍郎韩愈因上疏论事被贬,从广东阳山令任上调至江陵府任职,途经岳阳。韩愈登临岳阳楼,感怀身世,写下了一首《岳阳楼别窦司直》的长诗赠与窦庠。窦庠作为此地的地方官和韩愈的朋友(二人为旧识,诗中“主人孩童旧”可证),便以此诗作为回赠[citation:5][citation:9]。这首诗不仅描绘了岳阳楼与洞庭湖的壮丽景色,也含蓄地表达了自己对友人坎坷遭遇的同情、对知音的珍视以及官居他乡的复杂心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