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送李十一(衔)创作背景
出自《长沙送李十一(衔)》,作者杜甫
鉴赏全文
这首诗当是唐代宗大历五年(770)秋杜甫在长沙所作。同他一起避地同谷县的李衔路过长沙,二人相逢即别,杜甫作此诗赠之。
此诗和《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》应是同时之作,为杜甫最后的一首七律。据诗中纪年数字"洞庭相逢十二秋"可知,杜甫和李衔在西康州(同谷县)避地之后,又在洞庭附近相逢已经"十二秋"了。杜甫以乾元二年(759)冬寓同谷,历"十二秋"则为大历五年(770)。仇兆鳌注:"此诗,黄鹤编在大历五年。西康州,即同谷县。公以乾元二年冬寓同谷,至大历五年,为十二秋,此亦五年秋自衡归潭之一证也。"
关于"李杜齐名真忝窃"一句,理解多有不同。有人认为是杜甫自谦言有愧于与李衔齐名,这个齐名当指仕宦,不指文章。刘克庄《后村诗话》则认为是指李白杜甫齐名,谓杜甫忠厚如此。或当时李衔曾以杜甫比李白,而杜甫表示不敢当。杨凭《赠窦牟》诗云:"直用天才众却瞋,应欺李杜久为尘。"杨凭大历年间进士,年代与杜甫相接,已合称"李杜",亦一佐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