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成·111古诗赏析

出自《偶成·111》,作者曹彦约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一首哲理诗,以议论入诗,探讨为人处世中"敬"与"正"的尺度问题,体现了宋诗"以理趣见长"的特点。

首句"当敬不敬谓之悖",从反面立论,指出应当尊敬而不尊敬就是悖逆。这里的"敬"是儒家伦理的重要范畴,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对礼法的遵守。诗人强调"当敬"二字,说明敬并非无原则的卑躬屈膝,而是针对应当尊敬的对象(如长辈、君主、有德者)而言。若当敬而不敬,便是违逆礼法,故称"悖"。

次句"当正不正谓之谀",与首句对仗工整,从另一角度立论。"正"指正直、端正的态度,不偏不倚。应当端正而不端正,为了讨好他人而曲意逢迎,便是阿谀奉承。此句批判了那种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、谄媚权贵的不良风气。

第三句"是中适莫俱难著",转进一层,指出在"敬"与"正"之间把握分寸的困难。"适莫"一词化用《论语》,指过分与不足两种倾向。过分恭敬则近于谄媚,过于刚正则近于傲慢,两者都难以做到恰到好处("难著")。这体现了儒家"中庸"思想的精髓——不偏不倚,无过无不及。

末句"意态微生已觉疏",是全诗的警策之句。诗人指出,只要内心的意念和外在的神态稍有偏差("微生"),就已经显得不真诚、疏远了。这说明道德修养要求极高,必须时刻保持内心的诚敬,稍有不慎便会流于虚伪。此句强调了"慎独"的重要性,即使在细微之处也不可放松警惕。

全诗语言质朴,说理透彻,体现了宋代理学诗"言志"与"说理"结合的特点。诗人并非空谈玄理,而是针对当时士风中的弊端而发,具有现实批判意义。在艺术表现上,此诗采用"正—反—合"的结构,前两句分言两失,后两句合论其难,逻辑严密,层层深入。

作者简介

曹彦约

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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