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胜之弹琴知识点

出自《和胜之弹琴》,作者韩维

鉴赏全文

1. 酬和诗:古代文人之间相互应答、唱和的诗歌。本诗是韩维对友人“胜之”诗作的应和。 2. 琴道与士人修养: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琴(古琴)不仅是乐器,更是士人修身养性、寄托理想、沟通天地的道器,位列“琴棋书画”四艺之首。 3. 知音典故:“钟牙”指钟子期与伯牙。《列子·汤问》记载,伯牙善鼓琴,钟子期善听,能深刻理解琴音中的志趣。子期死后,伯牙破琴绝弦,终身不复鼓琴。后世以“知音”比喻知己。 4. 道家音乐观:“昭氏贵弗鼓”出自《庄子·齐物论》。庄子通过寓言说明,昭文等人虽精于鼓琴,但其技艺一旦表现(“鼓”),便无法保全声音世界的全体(“彰声而声遗”),反之,“不鼓”则能保持自然的浑全状态。这体现了道家“大音希声”、“无为”的哲学思想。 5. 雅与淫:中国古代重要的音乐美学概念。“雅乐”指符合儒家礼乐规范、中正平和的正统音乐;“淫声”则指过度、放纵、不合礼制的俗乐。二者常被对举,用以讨论音乐的社会与道德功能。

作者简介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古诗 822名句 1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