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所上御史惟则古诗赏析

出自《罪所上御史惟则》,作者刘长卿

鉴赏全文

全诗以狱中遭遇为主线,通过"黄鹤""青松"的意象对比,展现诗人虽处困境却坚守节操的精神。"黄鹤翅垂"写现实屈辱,"青松心在"表内心坚贞,形成强烈反差。后两联连用"斗间""盆下"的封闭意象,强化冤屈无诉的压抑感,尾联"问苍苍"的诘问,将悲愤推向高潮。诗中用典自然,对仗工整,是唐代冤狱诗的代表作。

作者简介

刘长卿

刘长卿(约726 — 约786),字文房,汉族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唐代诗人。后迁居洛阳,河间(今属河北)为其郡望。玄宗天宝年间进士。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,后为长洲县尉,因事下狱,贬南巴尉。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,知淮西、鄂岳转运留后,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。德宗建中年间,官终随州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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