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为刺史二首讲解

出自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,作者白居易

鉴赏全文

同学们,今天我们来学习白居易的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。首先,我们了解一下这首诗的作者白居易,他是唐代著名的诗人,他的诗往往通俗易懂,而且很多都反映了社会现实和他自己的真情实感。

这两首诗是白居易在担任刺史三年后写的。我们先来看第一首,“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”,诗人一开头就说自己做了三年刺史,却没有什么政绩被老百姓记住,这体现了他很实在,不夸大自己的功劳。然后说“唯向城郡中,题诗十馀首”,意思是只在城里写了十几首诗。接着“惭非甘棠咏,岂有思人不”,这里用到了《甘棠》的典故,诗人觉得自己比不上古代那些有政绩的贤吏,所以很惭愧,担心老百姓不会思念自己。

再看第二首,“三年为刺史,饮冰复食檗”,这一句写出了诗人为官的清苦,“饮冰”说明他内心忧虑国家和百姓,“食檗”说明他生活很简朴。“唯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”,说他只从天竺山带了两块石头回来。最后“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”,这两句是全诗的关键,诗人觉得即使这两块石头像千金一样贵重,拿了也可能损害自己的清白,这充分表现了他的廉洁。

总的来说,这两首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、清廉正直的白居易。他不追求表面的政绩,而是时刻反省自己,坚守自己的道德操守,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。在学习古诗的时候,我们不仅要理解诗句的意思,还要体会诗人所表达的情感和高尚品格,这样才能更好地领略古诗的魅力。

作者简介

白居易

白居易(772~846),字乐天,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,河南郑州新郑人,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他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白居易祖籍山西、陕西、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,葬于洛阳。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。白园(白居易墓)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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