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为刺史二首创作背景

出自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,作者白居易

鉴赏全文

这组诗是白居易在担任刺史三年任期结束时所作。白居易是唐代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,为官期间重视民生,关心百姓疾苦,以清廉自守著称。在任期满后,他回顾自己的政绩,心生感慨,于是写下这两首诗,表达了自己对任期内没有显著政绩的愧疚之情,以及对自身清廉操守的严格要求。当时的社会背景下,官员的政绩和操守备受关注,白居易以诗明志,体现了他的为官之道和自我反省精神。

作者简介

白居易

白居易(772~846),字乐天,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,河南郑州新郑人,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他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白居易祖籍山西、陕西、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,葬于洛阳。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。白园(白居易墓)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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