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吉老十小诗·五讲解

出自《次韵吉老十小诗·五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《次韵吉老十小诗·五》是一首典型的黄庭坚式哲理小诗。全诗四句,前两句写景叙事,后两句用典议论,结构清晰,层层深入。

首句“佳人斗南北”,可理解为佳人或才士分布南北,各擅胜场,形成一种空间上的对仗与竞争关系。第二句“美酒玉东西”,既写酒器精美,也暗示宴饮之乐。两句合起来,描绘出一幅热闹繁华的人间图景。

然而后两句立即对这种热闹进行解构。“梦鹿分真鹿”用“郑人梦鹿”的典故,揭示世人拼命追逐的得失荣辱,到头来可能不过是一场梦幻,真与假、得与失,究竟谁能说得清?这是对前两句所写繁华世界的本质追问。

末句“无鸡应木鸡”更进一步,指出面对这种真假难辨的人生困局,真正的应对之道不是去争辩、去证明、去拼斗,而是修养自身,达到“木鸡”那样的境界——外表看似木讷,内心却无比沉定,无惧无畏,令对手不战而退。这是一种以静制动、以拙胜巧的人生智慧。

整首诗从热闹写到寂静,从外境写到内心,从现象追问本质,最后落脚于一种超然的修养境界。黄庭坚以极简的语言,完成了从世俗到哲思的升华,读来既富诗意,又启人深思,堪称宋诗中以小见大、以浅寓深的典范之作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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