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吉老十小诗·五
黄庭坚 〔宋朝〕
佳人斗南北,美酒玉东西。
梦鹿分真鹿,无鸡应木鸡。
古诗译文
佳人或聚于南或聚于北,美酒像玉一样斟满东西方位。
梦中得到鹿却要分辨真假,没有真鸡应当回应那木鸡。
知识点
1. 郑人梦鹿:典出《列子·周穆王》。郑国樵夫在野外打死一头鹿,藏于水沟中,后用芭蕉叶盖住,但后来忘了藏鹿的地方,便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。后有人听到他梦中自语,按其所言找到了鹿。二人争执,官司打到法官那里。法官判词说:“你最初真得鹿却以为是梦,后来真梦见鹿却以为是现实。”此典常用来比喻人生真幻难分,得失无常。
2. 木鸡养到:典出《庄子·达生》。纪渻子为齐王养斗鸡,十日后齐王问是否可斗,纪渻子说还不行,鸡还虚浮骄气;四十日后,鸡虽然有时还鸣叫,但已无争斗之心;直到最后,鸡看起来像木头做的一样,神态呆滞,但其他鸡见到它都不敢应战,掉头就跑。此典形容修养达到极致、大智若愚、以静制动的境界。
3. 次韵:指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次序进行唱和。黄庭坚次韵李吉老之诗,既见友人间的文墨往来,也体现出诗人驾驭语言的功力。
4. 玉东西:宋代酒器常以“玉东西”称之,亦借指美酒。古人饮酒时,杯盘陈列,东西相对,故有此称。
古诗注解
- 佳人:指美人,也喻指才德之士。此处“斗南北”指佳人分布或聚集在南北各地,有争奇斗艳之意。
- 玉东西:指玉制酒器,亦借指美酒。古人称酒为“玉液”,“东西”指酒器摆放的位置,或指酒器之名。
- 梦鹿分真鹿:用《列子·周穆王》“郑人梦鹿”之典。郑国樵夫猎得一鹿,藏于隍中,后忘记藏处,以为是一场梦。此典比喻人生如梦,真实与虚幻难以分辨。
- 木鸡:出自《庄子·达生》。纪渻子为齐王养斗鸡,训练至鸡看似木鸡,神态呆滞,而其他鸡不敢应战,望之即走。此喻修养达到大智若愚、以静制动的至高境界。
讲解
《次韵吉老十小诗·五》是一首典型的黄庭坚式哲理小诗。全诗四句,前两句写景叙事,后两句用典议论,结构清晰,层层深入。
首句“佳人斗南北”,可理解为佳人或才士分布南北,各擅胜场,形成一种空间上的对仗与竞争关系。第二句“美酒玉东西”,既写酒器精美,也暗示宴饮之乐。两句合起来,描绘出一幅热闹繁华的人间图景。
然而后两句立即对这种热闹进行解构。“梦鹿分真鹿”用“郑人梦鹿”的典故,揭示世人拼命追逐的得失荣辱,到头来可能不过是一场梦幻,真与假、得与失,究竟谁能说得清?这是对前两句所写繁华世界的本质追问。
末句“无鸡应木鸡”更进一步,指出面对这种真假难辨的人生困局,真正的应对之道不是去争辩、去证明、去拼斗,而是修养自身,达到“木鸡”那样的境界——外表看似木讷,内心却无比沉定,无惧无畏,令对手不战而退。这是一种以静制动、以拙胜巧的人生智慧。
整首诗从热闹写到寂静,从外境写到内心,从现象追问本质,最后落脚于一种超然的修养境界。黄庭坚以极简的语言,完成了从世俗到哲思的升华,读来既富诗意,又启人深思,堪称宋诗中以小见大、以浅寓深的典范之作。
古诗赏析
此诗虽仅二十字,却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与艺术张力。前两句“佳人斗南北,美酒玉东西”以对仗工整的句式,描绘出一幅声色繁华、热闹喧嚣的场景——佳人才子遍布南北,美酒玉杯列陈东西。表面写宴游之乐,实则暗伏下文的冷峻思考。
后两句“梦鹿分真鹿,无鸡应木鸡”笔锋陡转,连用两个典故,将前文的繁华猛然拉入对真实与虚幻的深层追问。“梦鹿”一典,揭示人生如幻,得失如梦,真伪莫辨;“木鸡”一典,则以斗鸡喻人,指出真正的强大并非外显的张扬,而是内在的沉定与自足。繁华易逝,唯有修得“木鸡”之境,方能超然物外,不为外境所动。
全诗由实入虚,由动入静,由热闹归于寂照,结构精巧,言浅意深,体现了黄庭坚“以故为新”、“点铁成金”的诗学主张,读之令人回味无穷。
创作背景
此诗为黄庭坚《次韵吉老十小诗》组诗中的第五首,作于北宋元祐年间(约1086—1094年)。吉老,即李吉老,为黄庭坚友人。当时黄庭坚在京师任职,常与友人诗词唱和。组诗以日常琐事、人生感悟为题材,笔触简淡而意蕴深远。此首借佳人、美酒、梦鹿、木鸡等意象,抒发对人生真假、虚实的哲思,体现了黄庭坚作为江西诗派宗主的深厚学养与超然心境。
作者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