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王定国扬州见寄知识点

出自《次韵王定国扬州见寄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1. 次韵:又称“步韵”,指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顺序来和诗。本诗即为和答王定国的原诗而作,严格遵循其韵脚。

2. 江西诗派:宋代以黄庭坚为宗主的诗歌流派,主张“点铁成金”“夺胎换骨”,强调化用前人诗句与典故,讲究字句锤炼。本诗化用杜牧诗句,即为一例。

3. 乌台诗案:北宋元丰二年(1079年)发生的文字狱,苏轼因诗被弹劾下狱,王定国因与苏轼交好而受牵连被贬。此事件是理解王定国仕途坎坷的重要背景。

4. 竹西歌吹:典出杜牧《题扬州禅智寺》诗,后世常以“竹西”代指扬州繁华之地,本诗借此典暗指扬州生活之乐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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