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王定国扬州见寄创作背景

出自《次韵王定国扬州见寄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此诗写于宋哲宗元祐年间(约1086-1094年),黄庭坚在汴京任职时。友人王定国(名巩,字定国)当时在扬州担任地方官职,寄诗给黄庭坚,黄庭坚便以此诗和答。王定国是苏轼的挚友,曾因“乌台诗案”受牵连被贬,此时虽已复出,但仍在扬州做佐贰官,未能大展抱负。黄庭坚在诗中既表达了对友人的深切思念,又宽慰他扬州生活亦有佳处,劝其不必因仕途暂时不顺而忧愁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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