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子瞻系御史狱赋狱中榆槐竹柏·竹讲解

出自《次韵子瞻系御史狱赋狱中榆槐竹柏·竹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这首《竹》是苏辙在兄长苏轼因“乌台诗案”入狱后所作的和诗。诗人从记忆中的故园之竹写起,描绘了春雷惊笋、清风鸣玉的动人画面,竹的高洁与自在令人神往。接着,诗人以陶渊明归隐东篱的典故,对比自己深陷官场、远离故土的现实,发出深沉的叹息。整首诗看似咏竹,实则借竹言志,表达了对自由、高洁生活的向往,以及对现实困境的无奈与悲慨。苏辙通过竹的形象,既安慰狱中的兄长,也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,兄弟情深与文人风骨尽在其中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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