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同原甫郓州乐郊古诗注解

出自《奉同原甫郓州乐郊》,作者韩维

鉴赏全文

  • 乐郊:指快乐、美好的郊野之地,此处为亭台之名,象征政通人和的境地。
  • 条教:指法令、教化。
  • 丹笔:朱笔,古代判案时用来批写判决,代指司法审判。
  • 赭衣:古代囚犯所穿的赤褐色衣服,代指罪犯。
  • 闾里:乡里,泛指民间。
  • 抗侯:举行射礼时设置的箭靶,代指礼仪活动。
  • 觞斝:古代酒器,觞为酒杯,斝为温酒器,此处泛指饮酒。
  • 休休:安闲自在、乐而有节的样子。
  • 轲言:指孟子(名轲)的言论,此处引用孟子“贤者而后乐此”的思想。

作者简介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古诗 822名句 1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