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覃二判官创作背景

出自《送覃二判官》,作者杜甫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作于唐代宗大历元年(766年)至大历二年(767年)间,当时杜甫客居夔州(今重庆奉节)一带。先帝唐玄宗已于762年去世,安史之乱虽已平定,但大唐帝国已显衰败之势。
杜甫此时漂泊西南,年近花甲,体弱多病,患有肺病等重疾。他自叹壮志难酬,无法再为朝廷效力。诗中覃二判官可能是杜甫的一位朋友,即将远行,杜甫写下此诗以赠别。全诗既表达了对友人的惜别之情,也抒发了自己迟暮多病、报国无门的悲愤与无奈。

作者简介

杜甫

杜甫(712-770),字子美,自号少陵野老,世称“杜工部”、“杜少陵”等,汉族,河南府巩县(今河南省巩义市)人,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杜甫被世人尊为“诗圣”,其诗被称为“诗史”。杜甫与李白合称“李杜”,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开来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他忧国忧民,人格高尚,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,诗艺精湛,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,影响深远。759-766年间曾居成都,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。

古诗 1612名句 59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