偈公六十五首·11113古诗赏析

出自《偈公六十五首·11113》,作者释咸杰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以一连串禅宗著名公案为素材,采用“翻案法”进行批评,风格辛辣、直接。全诗可分为三个层次:
第一层(世尊拈花至声前失照):从禅宗源头“拈花微笑”说起。诗人竟斥之为“勾贼破家”,又批评迦叶“声前失照”,颠覆了传统对“拈花微笑”的正面解读,警示人们不可将“传法”形式化。
第二层(车峰辊毬至眼中拔屑):转而列举车峰辊球、玄沙拔屑等公案。诗人对车峰的双放双收持中性或肯定态度,而对玄沙“未彻”的批评则提示:即使以“除妄想”为目的,执着于“拔屑”本身也是一种病。
第三层(云门顾鉴至结尾):严厉批评云门、俱胝等人的接人手段,称之为“递相脱赚”(互相欺骗)、“全无巴鼻”。最后一句“遮一队汉,敌国家财”是点睛之笔——这些古德看似在弘扬禅法,实则像一群盗贼在争夺佛祖传下的“家财”,把活泼泼的禅宗变成了可模仿的招式。
全诗以破为立,通过否定一切固定的公案机锋,指出真正的禅超越任何言语、动作和思维模式。这种“扫荡一切”的风格,正是临济宗“逢佛杀佛,逢祖杀祖”精神的体现。

作者简介

释咸杰

释咸杰(一一一八~一一八六),号密庵,俗姓郑,福州福清(今属福建)人。出家后遍参知识。初谒应庵,蒙印可。后分座说法于吴门万寿、四明天童。孝宗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,出世衢州乌巨山乾明禅院,次迁大中祥符寺、蒋山太平兴国寺、常州褒忠显报华藏寺。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,诏住径山兴圣万寿寺,召对选德殿。七年,迁灵隐寺。十一年,归老于明州天童景德寺。十三年卒,年九十九。为南岳下十七世,天童昙华禅师法嗣。有《密庵咸杰禅师语录》二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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