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讲解

出自《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》,作者刘克庄

鉴赏全文

这是一首叙事兼议论的七言律诗。诗人通过“小端砚丢失多年、在旧货商手中发现、用钱赎回”这件小事,表达了三层意思:第一,对陪伴自己多年的文房雅物深有感情,失而复得既有欣喜也有无奈(要花钱赎回)。第二,运用“韫匵而藏”“窃钩”“怀璧”“象罔得珠”等一连串典故,把丢砚、失砚、赎砚的过程写得曲折有味,既有自嘲(因藏宝不密招贼),也有对偷盗行为的鄙夷。第三,借“窃钩者诛”暗讽当时社会法律只惩治小贼,纵容大奸,而“匹夫怀璧”又揭示拥有美好事物本身可能带来灾祸,诗人因此提醒家僮严加看守,却又感叹鼠子巧于穿窬,流露出对社会风气、治安不靖的忧虑。整首诗由小及大,由浅入深,语言幽默犀利,是刘克庄“江湖体”中兼具书卷气和现实关怀的佳作。讲解时可注意:诗中典故密集,理解典故是读懂诗意的关键;同时要体会诗人从个人琐事中提炼出普遍性讽刺的创作手法。

作者简介

刘克庄

刘克庄(1187~1269) 南宋诗人、词人、诗论家。字潜夫,号后村。福建莆田人。宋末文坛领袖,辛派词人的重要代表,词风豪迈慷慨。在江湖诗人中年寿最长,官位最高,成就也最大。晚年致力于辞赋创作,提出了许多革新理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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