饯上饶推幕叶西涧召为国子录二首知识点

出自《饯上饶推幕叶西涧召为国子录二首》,作者徐元杰

鉴赏全文

1. 端砚:诗中“端水珉”指端溪石。端砚产于广东肇庆(古端州),是中国四大名砚之首,其石质细腻、发墨不损毫,自唐代起即为贡品。

2. 玉圭与礼制:玉圭是古代重要的玉礼器,其形制、大小、纹饰均有严格等级规定,是权力和身份的象征。诗中用以比喻友人有辅佐君王的才干。

3. 星象与官署:“薇垣”即紫薇垣,在北斗以北,古人认为对应人间帝王居所或中书省。唐代中书省曾称紫微省,故后世常以“薇垣”、“紫微”代指中枢机要。

4. 刘向与藜杖之光:典出《拾遗记》,汉代学者刘向在天禄阁校书,有黄衣老人执青藜杖吹杖头出火为其照明,并授以天文地图之书。后以“藜光”、“藜阁”指代夜读、校书或皇家藏书机构。

5. “我心匪石”:出自《诗经·邶风·柏舟》,原句为“我心匪石,不可转也”,意为我的心不是石头,不可随意转动,比喻意志坚定、忠贞不渝。诗人化用此典,强调对国家的忠诚。

6. 笏板:古代臣子朝见君王时手中所持的狭长板子,用玉、象牙或竹木制成,用以记事。双手“正笏”或“秉笏”是臣子朝仪中的标准姿态,象征恭敬与庄重。

作者简介

徐元杰

徐元杰(1196-1246),字仁伯,号梅野,上饶县八都黄塘人,自幼聪慧,才思敏捷。早从朱熹门人陈文蔚 学,后师事真德秀。理宗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调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。嘉熙二年(1238),召为秘书省正字,累迁著作佐郎兼兵部郎官。淳祐元年(1241),知南剑州。丁母忧去官,服除,授侍左郎官,迁将作监。三年,丞相史嵩之服父丧未满,有诏起复,元杰适轮对,力沮成命,迁兼给事中、国子祭酒、权中书舍人。五年,中毒暴卒(《全宋词》小传),传为嵩之下毒。官至工部侍郎,谥忠愍。有文集二十五卷,景定三年(1262)由其子直谅刊于兴化,已佚。清四车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楳埜集》十二卷。事见本集卷首赵汝腾序、卷末徐直谅跋,《宋史》卷四二四有传。元杰自幼颖悟,读书过目不忘,为文落笔辄得奇语。师学朱熹。南宋绍定五年进士,累官至大堂寺少卿,兼给事中国子祭酒,擢中书舍人。为官"远声色,节情欲","直声闻于朝"。杜范入相,徐元杰上书言事,慷慨陈词,力主排外患,修内政,保境安民。当时朝政汹汹,奸佞用事。淳右六年四月杜范死,六月徐元杰指爪忽裂,暴疾而亡。三学诸生,伏阙请愿,指系奸人毒害,御旨交大理寺审理,事竟不白。著有《梅野集》十二卷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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