饯上饶推幕叶西涧召为国子录二首古诗注解

出自《饯上饶推幕叶西涧召为国子录二首》,作者徐元杰

鉴赏全文

  • 端水珉:端溪出产的似玉美石。端水,即端溪,以产砚石闻名。珉,似玉的美石。
  • 玉圭:古代帝王、诸侯朝聘或祭祀时所执的玉制礼器,上尖下方,象征身份和权力。
  • 薇垣紫:薇垣,即紫薇垣,星官名,代指中书省等中央枢要机构。紫,指紫袍,高官服饰。
  • 结劄:指系扎官服,引申为任职。
  • 藜阁青:藜阁,指汉代刘向夜读天禄阁,有太乙之精燃藜杖照明之典,后指皇家藏书阁或秘书监。青,指青袍,初入仕或低级官员服饰。
  • 濡毫:蘸湿笔毫,指书写。
  • 正笏:端正地持着笏板。笏,古代臣子上朝时手持的记事板。
  • 匪石斯心:化用《诗经》“我心匪石,不可转也”,喻心志坚定,不可动摇。
  • 社稷经: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则。社稷,指国家。

作者简介

徐元杰

徐元杰(1196-1246),字仁伯,号梅野,上饶县八都黄塘人,自幼聪慧,才思敏捷。早从朱熹门人陈文蔚 学,后师事真德秀。理宗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调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。嘉熙二年(1238),召为秘书省正字,累迁著作佐郎兼兵部郎官。淳祐元年(1241),知南剑州。丁母忧去官,服除,授侍左郎官,迁将作监。三年,丞相史嵩之服父丧未满,有诏起复,元杰适轮对,力沮成命,迁兼给事中、国子祭酒、权中书舍人。五年,中毒暴卒(《全宋词》小传),传为嵩之下毒。官至工部侍郎,谥忠愍。有文集二十五卷,景定三年(1262)由其子直谅刊于兴化,已佚。清四车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楳埜集》十二卷。事见本集卷首赵汝腾序、卷末徐直谅跋,《宋史》卷四二四有传。元杰自幼颖悟,读书过目不忘,为文落笔辄得奇语。师学朱熹。南宋绍定五年进士,累官至大堂寺少卿,兼给事中国子祭酒,擢中书舍人。为官"远声色,节情欲","直声闻于朝"。杜范入相,徐元杰上书言事,慷慨陈词,力主排外患,修内政,保境安民。当时朝政汹汹,奸佞用事。淳右六年四月杜范死,六月徐元杰指爪忽裂,暴疾而亡。三学诸生,伏阙请愿,指系奸人毒害,御旨交大理寺审理,事竟不白。著有《梅野集》十二卷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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