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一次莫州通判刘冱韵二首创作背景
鉴赏全文
这首诗作于北宋哲宗元祐四年(1089年)。当时,宋辽之间维持着“澶渊之盟”后的长期和平局面,双方互遣使节,保持友好往来。苏辙奉命出使辽国(契丹),途经莫州(今河北任丘一带),与当地通判刘冱相遇。刘冱是苏辙的旧识,二人以诗唱和。苏辙此行亲身感受到边境的安宁与两国交往的平和气氛,感慨于国家的外交成就与友人的才情境遇,故作此诗。诗中既表达了对此行所见和平景象的欣慰,也流露出对友人怀才不遇、外任边地的慰藉之情。
这首诗作于北宋哲宗元祐四年(1089年)。当时,宋辽之间维持着“澶渊之盟”后的长期和平局面,双方互遣使节,保持友好往来。苏辙奉命出使辽国(契丹),途经莫州(今河北任丘一带),与当地通判刘冱相遇。刘冱是苏辙的旧识,二人以诗唱和。苏辙此行亲身感受到边境的安宁与两国交往的平和气氛,感慨于国家的外交成就与友人的才情境遇,故作此诗。诗中既表达了对此行所见和平景象的欣慰,也流露出对友人怀才不遇、外任边地的慰藉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