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郑佥判·四创作背景

出自《次韵郑佥判·四》,作者方岳

鉴赏全文

此诗为方岳《次韵郑佥判》组诗中的第四首。方岳出身于仕宦家庭,但其一生仕途坎坷,因耿直敢言而屡遭权贵排挤,仕途多舛,累遭贬谪。这首诗当作于其晚年退居时期,大约在宋理宗后期。诗人此时已厌倦官场的倾轧与黑暗,向往山园隐居生活。郑佥判应是其志同道合的朋友,诗人通过次韵酬答的方式,向友人倾诉自己归隐田园的决心,以及对官场名利、世俗交际的鄙弃,展现了其超然物外、向往自由的山林之志。

作者简介

方岳
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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