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成古调十六韵上呈判府兼赠刘兴州讲解

出自《偶成古调十六韵上呈判府兼赠刘兴州》,作者陈与义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陈与义写给一位判府(可能兼有道教修养)并赠予刘兴州的。全诗核心围绕“仙才”与“文盟”展开。判府被比作苏耽、葛洪的后继者,既有橘井济世之功,又有统领吴楚诗坛的才力。刘兴州则被称为“当日客”,暗示其得仙道之助,书法诗文皆有六朝唐宋之精髓。

诗中最耐人寻味的是陈与义的身份表达。他自称“无长才”“屋下架屋”“诗虽两牛腰,事亦几蛇足”,自贬中暗含对前辈才华的真诚服膺。结尾“文盟傥许予,幸不疑籍湜”化用韩门弟子典故,希望自己能被当作朋友而非门徒,既表达了求教之心,也保持了文人之间的独立人格。整首诗把对仙道的向往、对文学的追求、对友情的珍重融为一体,是宋代赠答诗中兼具博学与性情的佳作。

阅读此诗,可注意三点:一是大量典故如何层层铺垫出对方的仙姿与文采;二是对比手法(如“先我登公门”与“学架屋下屋”)形成的尊人抑己效果;三是结尾的典故意在言外,表达了宋代士人之间亦师亦友的交往理想。

作者简介

陈与义

陈与义(1090─1138)字去非,号简斋,洛阳(今属河南)人,政和三年(1113)进士,累迁太常博士。绍兴年间,历任兵部员外郎、迁中书舍人,出知湖州,擢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。七年,拜参知政事,明年以疾卒,年四十九。《宋史》有传。长于诗,创简斋体。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、陈师道之后,并为江西派之三宗。有《简斋集》十卷,《无往词》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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