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友人中元作别九月十日复会中间节物不得共讲解

出自《与友人中元作别九月十日复会中间节物不得共》,作者陈宓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陈宓与友人分别后又重逢的感怀之作。前两句叙事,交代了两次佳节(中元节与重阳节)诗人都是独自度过,心中盼望能与友人一醉方休,把酒言欢。“拟”字用得巧妙,将设想中的欢聚写得如在眼前,反衬出实际分别的遗憾。后两句写景抒情,菊花在重阳后一日(九月十日)开得更好,明月比中秋还要明亮,表面写景,实则通过对比,将重逢的喜悦融入景物之中。诗人不说自己心情如何,却说“今更好”“胜中秋”,以物之美好映衬情之深挚,含蓄隽永。整首诗从独处的落寞写到重逢的欢欣,情感转折自然,景物描写与个人情感紧密结合,是宋诗中表达友情的佳作。

作者简介

陈宓

(1171—1230)宋兴化军莆田人,字师复,号复斋。陈定弟。少从朱熹学。历泉州南安盐税,知安溪县。宁宗嘉定七年,入监进奏院,上书言时弊,慷慨尽言。迁军器监簿,又上言指陈三弊。出知南康军,改南剑州,救灾济民,多有惠政。后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。有《论语注义问答》、《春秋三传抄》、《读通鉴纲目》、《唐史赘疣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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