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友人中元作别九月十日复会中间节物不得共创作背景
鉴赏全文
此诗作于宋代,诗人陈宓与友人在中元节(农历七月十五)分别,约定九月十日再次相聚。两个节日之间,诗人未能与友人共度,心中有所遗憾。待到九月十日重逢之时,诗人有感而发,写下此诗,既感叹时光流转、节物变化,又因重逢而心生慰藉,借菊花与明月表达重逢的喜悦以及对友情的深厚情感。
此诗作于宋代,诗人陈宓与友人在中元节(农历七月十五)分别,约定九月十日再次相聚。两个节日之间,诗人未能与友人共度,心中有所遗憾。待到九月十日重逢之时,诗人有感而发,写下此诗,既感叹时光流转、节物变化,又因重逢而心生慰藉,借菊花与明月表达重逢的喜悦以及对友情的深厚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