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鹤山作图书所扁讲解

出自《上鹤山作图书所扁》,作者方岳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方岳晚年思想成熟的代表作,通过为鹤山书院题匾这一契机,系统地梳理并表达了自己的读书观和价值观。学习这首诗,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:

首先,是诗人自我身份的认知转变。开篇“我本耕田夫”并非虚言,方岳出身农家,这使他与土地有着天然的联系。“识字略可数”的谦辞与后文“环坐书作堵”形成巨大反差,展现了他从农耕到苦读的跨越。而他对此的反思——“谁令半窗灯,夺此一犁雨”,充满了对生命道路选择的复杂情感,既有对故土的眷恋,也有对科举道路的质疑。

其次,是对功利性读书的批判。诗中“明经为青紫,无乃以书贾”一句,直指当时读书人将经书视为“商品”以求功名富贵的庸俗风气。方岳以“书贾”作比,尖锐地指出了这种行为的买卖本质,这与孔子“古之学者为己,今之学者为人”的精神一脉相承,体现了一个真正学者的批判精神。

再次,是对“安贫乐道”精神的实践与升华。“忍饥堪丹铅”一句,写尽物质生活的贫寒,但“时或跻唐虞,身亲到邹鲁”又将读者带入一个无比辽阔的精神世界。方岳用“唐虞”“邹鲁”这些代表着文明与思想的符号,展示了读书能使人超越时空、与圣贤对话的极致快乐。这种精神上的富足,足以使他“忘吾贫”,并轻蔑地看待“连云甲第”的物质繁华。

最后,是诗末的价值判断。“痴书人”与“守钱虏”的对立,是贯穿全诗的核心价值观的最终宣示。这不仅是对魏了翁精神的总结与回应,也是诗人对自己人生选择的坚定确认。在诗人看来,对知识的追求、对精神的涵养,其价值远远超过对财富的占有。整首诗从个人经历出发,上升到对普遍人生价值的思考

作者简介

方岳
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
古诗 1464名句 3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