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知府寇相公知识点

出自《上知府寇相公》,作者魏野

鉴赏全文

1. 魏野:北宋诗人,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。他一生未仕,隐居陕州(今河南陕县)东郊,工于诗,诗风清淡朴实,与当时的达官显贵如寇准、王旦等常有诗作往来。其诗在宋初影响颇大,被收入《宋史·隐逸传》。

2. 寇准:北宋著名政治家、诗人。字平仲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为人刚直,因多次直谏,先后被太宗、真宗重用。景德元年(1004年),辽军大举侵宋,寇准力排众议,促真宗亲征,与辽订立“澶渊之盟”,后封莱国公。他虽居高位,但生活清廉,家中无豪华宅第,时人称之“无楼台相公”。

3. “无宅起楼台”的典故:此句不仅是对寇准廉洁的颂扬,更是当时社会对其品德的共识。据说有门生送给寇准一顶“天官传家”的寿材,寇准不受,并说“未有以见子孙”,可见其操守。这一事迹也被后世传为佳话,成为古代清官的典范之一。

4. 酬赠诗的写作特点:这是一首典型的文人酬赠诗,既要表达对受赠者的尊重与赞美,又要不失文人的风骨与真情。诗中多用典故(如鼎鼐、三台、凤阁、珪璧)和比喻(如雨、雷),语言典雅庄重,结构严谨。往往在结尾处,诗人会回归自身,表达感慨或心愿,使诗歌的情感层次更加丰富。

作者简介

魏野

魏野(960~1019),为北宋诗人。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,原为蜀地人,后迁居陕州(今河南陕县)。世代为农,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,一生乐耕勤种,亲手植竹栽树,凿土引泉,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,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,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、田园山水,诗风清淡朴实。大中祥符初(1008),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,向真宗求取《魏野诗集》的下半部,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,就请魏野出庄为官。魏野以“糜鹿之性,顿缨则狂,岂可瞻对殿墀”为由,拒绝做官。景德三年(1006),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,谪陕州任知州时,曾亲自拜访魏野,这时魏野年近五十,认为自己通晓历史,看透了世态炎凉,他赠诗劝寇准:“好去天上辞将相,归来平地做神仙。”天禧三年(1019)十二月,魏野卒,陕州令报朝廷,次年正月,皇帝下昭旌表,称他“陕州处士”,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。魏野一生清贫,不沦污流,为后人尊祟,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。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——“草堂春晓”。魏野的诗效法姚合、贾岛,苦力求工。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,尚无艰涩苦瘦之弊。如“采芝何处未归来﹐白云满地无人扫”(《寻隐者不遇》)及“妻喜栽花活,儿夸斗草赢”(《春日述怀》)。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,如:“数声离岸橹﹐几点别州山”(《题普济院》),“洗砚鱼吞墨﹐烹茶鹤避烟”(《书友人屋壁》)及“烧叶炉中无宿火﹐读书窗下有残灯”(《晨兴》)等。故宋僧文莹《玉壶野史》说,魏野“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,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”,评价颇为中肯。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,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。如《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》:“日暮北来唯有雁,地寒西去更无州。数声塞角高还咽,一派泾河冻不流。”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﹐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,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。据《宋史‧魏野传》载,他的《草堂集》上帙,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。《宋史‧艺文志》著录其《草堂集》2卷,《钜鹿东观集》10卷。前者有《两宋名贤小集》本;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,有《峭帆楼丛书》本,另《补遗》1卷﹐《附录》1卷。

古诗 327名句 6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