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知府寇相公古诗注解

出自《上知府寇相公》,作者魏野

鉴赏全文

  • 寇相公:指北宋名相寇准,相公是对宰相的尊称。
  • 鼎鼐:古代两种烹饪器具。旧时以宰相治理天下如鼎鼐之调和五味,故常用“鼎鼐”比喻相位。
  • 无宅起楼台:称赞寇准为官清廉,位至宰相,却无钱为自己建造豪华的宅邸。这是当时流传的佳话。
  • 调燮:即燮理阴阳,调和元气。指宰相协助天子治理国家,协调阴阳、四时、万物。
  • 三台:星名,古代用以比喻三公(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)。此处指寇准原在朝廷担任相当于三公的高职。
  • 凤阁:指中书省,唐代武则天时改中书省为凤阁,此处代指朝廷中枢机构。
  • 龙旌:画有龙的旗帜,古代王侯、节度使的仪仗。此处指寇准以节度使之职镇守地方。
  • 下车:指官员初到任。
  • 上事:指官员上任,开始处理政务。
  • 珪璧:古代帝王、诸侯朝会或祭祀时所用的玉器。此处比喻地位尊贵的人,即寇准。
  • 草莱:杂生的杂草,引申为乡野、民间。此处是诗人谦称自己为草野之民。

作者简介

魏野

魏野(960~1019),为北宋诗人。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,原为蜀地人,后迁居陕州(今河南陕县)。世代为农,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,一生乐耕勤种,亲手植竹栽树,凿土引泉,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,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,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、田园山水,诗风清淡朴实。大中祥符初(1008),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,向真宗求取《魏野诗集》的下半部,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,就请魏野出庄为官。魏野以“糜鹿之性,顿缨则狂,岂可瞻对殿墀”为由,拒绝做官。景德三年(1006),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,谪陕州任知州时,曾亲自拜访魏野,这时魏野年近五十,认为自己通晓历史,看透了世态炎凉,他赠诗劝寇准:“好去天上辞将相,归来平地做神仙。”天禧三年(1019)十二月,魏野卒,陕州令报朝廷,次年正月,皇帝下昭旌表,称他“陕州处士”,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。魏野一生清贫,不沦污流,为后人尊祟,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。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——“草堂春晓”。魏野的诗效法姚合、贾岛,苦力求工。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,尚无艰涩苦瘦之弊。如“采芝何处未归来﹐白云满地无人扫”(《寻隐者不遇》)及“妻喜栽花活,儿夸斗草赢”(《春日述怀》)。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,如:“数声离岸橹﹐几点别州山”(《题普济院》),“洗砚鱼吞墨﹐烹茶鹤避烟”(《书友人屋壁》)及“烧叶炉中无宿火﹐读书窗下有残灯”(《晨兴》)等。故宋僧文莹《玉壶野史》说,魏野“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,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”,评价颇为中肯。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,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。如《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》:“日暮北来唯有雁,地寒西去更无州。数声塞角高还咽,一派泾河冻不流。”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﹐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,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。据《宋史‧魏野传》载,他的《草堂集》上帙,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。《宋史‧艺文志》著录其《草堂集》2卷,《钜鹿东观集》10卷。前者有《两宋名贤小集》本;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,有《峭帆楼丛书》本,另《补遗》1卷﹐《附录》1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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