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和五年予官不了,罚俸西归,三月六日至陝创作背景

出自《元和五年予官不了,罚俸西归,三月六日至陝》,作者元稹

鉴赏全文

此诗作于唐元和五年(810年)。元稹时任监察御史,因敢于弹劾权贵、触犯朝中官僚集团的利益,被当权者所忌恨。同年,元稹在驿站住宿时与宦官发生冲突,被宦官用鞭子打伤,唐宪宗反而偏袒宦官,将元稹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。在被正式贬官之前,元稹因故被罚俸禄,于三月六日西归京城。这首诗详细叙述了他从年轻时在长安的游历生活,到入仕后因刚直不阿而遭排挤、最终被罚俸西归的经历,抒发了对官场束缚的厌倦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之情。诗中既有对往昔春日游赏的美好回忆,也有对仕途险恶、身不由己的深沉感慨,展现了诗人复杂的心境。

作者简介

元稹

元稹(779年-831年,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),字微之,别字威明,唐洛阳人(今河南洛阳)。父元宽,母郑氏。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。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“新乐府”。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“元白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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