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香山寺毕题二十二韵以纪之创作背景

出自《重修香山寺毕题二十二韵以纪之》,作者白居易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写于唐文宗大和六年(832年)。白居易时任河南尹,居住在洛阳。他十分喜爱龙门香山寺的风景,与佛寺僧侣交往密切。当时香山寺因年久失修,已经破败不堪。白居易与其好友元稹曾有约定,谁先离世,就用其家财修缮香山寺。大和五年(831年),元稹去世,白居易遵从其遗愿,将元稹馈赠的价值六七十万钱的财物,全部施舍给香山寺,用于重修工程。工程竣工后,白居易怀着喜悦和感慨的心情,写下了这首长诗,记录了修寺的缘起、过程以及寺院周边的壮丽景色,并抒发了自己晚年向佛、知足、寻求归隐的志趣。

作者简介

白居易

白居易(772~846),字乐天,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,河南郑州新郑人,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他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白居易祖籍山西、陕西、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,葬于洛阳。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。白园(白居易墓)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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