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寅十四首效韦苏州知识点

出自《丙寅十四首效韦苏州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1. 作者:黄庭坚(1045-1105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,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与苏轼并称"苏黄",为"苏门四学士"之一。书法为"宋四家"之一。
2. 韦苏州:指唐代诗人韦应物(737-792),字义博,京兆长安人。曾任苏州刺史,世称"韦苏州"。其诗以五言古诗见长,风格恬淡简远,后人将他与王维、孟浩然、柳宗元并称"王孟韦柳"。
3. 创作时间:宋神宗元丰七年(1084年),干支纪年为丙寅年。
4. 诗体:五言古诗,共六句,属古体诗范畴,不讲求严格的平仄对仗,追求古朴自然的韵味。
5. 江西诗派:北宋后期形成的诗歌流派,以黄庭坚为宗主,主张"夺胎换骨""点石成金",强调学问修养对诗歌创作的重要性,注重字句锤炼和用典。
6. 意象特点:诗中"雪霁""草木""春融""烟景"等意象组合,构成初春时节特有的朦胧美感,体现宋代诗人对自然景物的细腻观察。
7. 主题思想:表达对自然美景的欣赏、对平淡生活的热爱,以及对知己友情的珍视,体现文人雅士的生活情趣和审美追求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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