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分司南京李诚之待制求酒二首·零知识点

出自《次韵分司南京李诚之待制求酒二首·零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1. 次韵诗:

本诗标题中的“次韵”是中国古代诗歌创作中一种难度较高的和诗方式。要求和使用原诗作者所用的韵脚,并且连用韵的先后次序都要一致。这种形式限制了诗人的用字自由,但也因此在严格的规矩中更见巧思与功力。苏辙的这首诗便是他依李诚之原诗的韵脚和次序创作的。

2. “贤圣”之典: 诗中“中酒何须问贤圣”一句,用了三国时期徐邈的典故。徐邈为尚书郎时,曹操下令禁酒,而徐邈私下饮酒至醉。校事赵达询问公事,徐邈回答说“中圣人”。赵达将此事告知曹操,曹操大怒,后经人解释才得免罪。鲜于辅解释说:“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,浊者为贤人。” 此后,诗文中便常用“圣”指代清酒,“贤”指代浊酒。苏辙此句意为喝醉了酒,无论是清酒还是浊酒,是好是坏,都不必去分辨,表现出一种任情洒脱的态度。

3. 羊何之谊:

“和诗今尚许羊何”中的“羊何”,指南朝宋的羊璿之与何长瑜。据《宋书·谢灵运传》记载,谢灵运隐居会稽时,与族弟谢惠连、以及羊璿之、何长瑜等以文章赏会,一同游山玩水,时人称为“四友”。苏辙借此典故,将自己与李诚之的关系比作谢灵运与羊、何,既赞美了对方的文采,也表达了二人之间高雅纯真的友谊,说明他们的交往是超越世俗的文学与精神上的契合。

4. 官场生态的写照: “鞭挞逋负徒哀矜”一句,非常真实地反映了宋代地方官吏在执行赋税征收任务时的矛盾心态。一方面,作为官员,他们必须完成朝廷的税收任务,对拖欠税款的百姓采取强制甚至暴力手段(鞭挞);另一方面,作为有良知的知识分子,他们又对贫苦百姓的处境怀有怜悯之心(哀矜),这种“徒哀矜”的“徒”字,深刻地揭示了他们只能同情却无力改变现状的无奈与悲哀,是苏辙关注民生、体察民情的体现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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