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赠知雄州王崇拯二首讲解

出自《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赠知雄州王崇拯二首》,作者苏辙

鉴赏全文

这首诗是苏辙赠给边州长官的酬答之作,核心情感是于边塞之地歌颂和平、思索功业。讲解可把握以下几点:

1. **历史与现实的交织**:诗人开篇即以“古战场”与“作方塘”形成强烈对比,意在说明昔日烽火连天的边境,如今已变成烟波浩渺的平静水域。这既是对自然景观的描写,更是对“澶渊之盟”后宋辽之间相对和平局面的隐晦肯定。

2. **外交使臣的视角**:作为生辰使,苏辙对“皮币遥知国计长”有着深刻体会。这里的“皮币”代指以岁币换和平的国策,诗人用“遥知”二字,表明自己理解这一策略的长远意义,情感复杂,既有无奈,也有务实的态度。

3. **细节中的地域与时节**:“荷覆水”写夏日胜景,“蟹经霜”点明秋末时节,“柳正黄”则预告早春将至。这些细节不仅生动描绘了雄州风物,也暗示了使臣行程的时间跨度,使纪行更为真实可感。

4. **由饮宴到功业的升华**:诗从与友人湖光对饮的闲适场面,自然联想到地方治理的典范(如何氏、李君)。最后以父老犹能传颂其事迹,引出“有意功名未必难”的结论。这是对主人的期许,也是诗人虽经历政治挫折(旧党身份,此前曾遭贬谪)但仍未泯灭的济世之心的流露。

5. **平实深沉的风格**:苏辙的诗风以平稳淡泊、质朴深沉见长。此诗没有华丽的辞藻和激昂的抒情,而是在看似平实的写景叙事中,蕴含对国计民生、历史人生的深刻思考,体现了其“汪洋澹泊,深醇温粹”的文学特色。

作者简介

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
古诗 2081名句 37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