偈颂一百一十七首·111119创作背景
出自《偈颂一百一十七首·111119》,作者释绍昙
鉴赏全文
此诗为南宋末年临济宗僧人释绍昙所作,是其《偈颂一百一十七首》中的第十二首。释绍昙(?-1297),字希叟,四川人,师承临济宗无准师范禅师。度宗咸淳五年(1269年),绍昙住持庆元府瑞岩山开善禅寺,此诗即作于这一时期。
南宋末年,禅宗临济宗盛行"呵佛骂祖"之风,以颠覆性的语言破除学人对佛菩萨相、经典教条的执着。释绍昙作为当时著名禅师,常以峻峭机锋接引学人。此诗以佛陀降生的本生故事为切入点,却反其道而行之,将佛陀称为"妖魔",将"指天指地"视为"胡挥揎",正是临济宗"逢佛杀佛,逢祖杀祖"精神的体现,意在打破学人对佛陀降世神圣性的执着,以"恶水劈头浇"的猛厉手段,令学人当下醒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