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石七三六言七首·三创作背景

出自《次韵石七三六言七首·三》,作者黄庭坚

鉴赏全文

此诗是黄庭坚《次韵石七三六言七首》组诗中的第三首。石七三即石辅之,是黄庭坚的朋友,两人常有唱和。黄庭坚作此诗时,正处于仕途坎坷、屡遭贬谪的人生阶段。他精研佛道思想,常以诗阐发哲理。这首诗借《庄子》典故,不仅是对友人诗作的唱和,更是借以表达自己对人生虚幻与真实、羁绊与超脱的深刻思考,透露出希冀摆脱现实困顿、寻求精神自由的内心世界。

作者简介

黄庭坚

黄庭坚 (1045-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历官叶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、秘书丞、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等。诗歌方面,他与苏轼并称为“苏黄”;书法方面,他则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为“宋代四大家”;词作方面,虽曾与秦观并称“秦黄”,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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