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和新卜城南郊居得与卫右丞邻舍,因赋诗寄赠创作背景

出自《奉和新卜城南郊居得与卫右丞邻舍,因赋诗寄赠》,作者权德舆

鉴赏全文

此诗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年间(806-820年)。权德舆时任礼部尚书、同平章事(宰相)或在此之前的重要职位。

当时卫次公新任尚书右丞之职,在长安城南郊新择地建造居所,恰与权德舆的郊居相邻。按照唐代文人交往习俗,新迁居所或邻居新至,多有赠答唱和之作。

此诗即为权德舆应和卫次公所作之诗并寄赠给他。诗中既赞美了卫次公的政绩德行,又描绘了城南郊居的清幽环境,同时表达了与贤人为邻的喜悦之情。

权德舆与卫次公均为当时朝廷重臣,二人既是同僚诗友,又结为芳邻,此诗正是唐代士大夫阶层雅集唱和、诗酒生活的典型反映。

作者简介

权德舆

权德舆,唐代文学家。字载之。天水略阳(今甘肃秦安)人。后徙润州丹徒(今江苏镇江)。德宗时,召为太常博士,改左补阙,迁起居舍人、知制诰,进中书舍人。宪宗时,拜礼部尚书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后徙刑部尚书,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。卒谥文,后人称为权文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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