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讲解

出自《青玉案》,作者李之仪

鉴赏全文

李之仪把“去—来—又去”的循环经历压缩在短幅中,用“山色笑我”把自然人格化,形成“山水有情—人却无处”的反差。下片先以“夕阳催暮”把时间推向深夜,再以“空吟”显出孤独;结拍忽作祈愿,章法由实至虚,留下余味。诵读时宜在“笑我归无处”处重顿,以突出自嘲;“直到明年雨”语气转柔,寄望未来,悲慨中见豁达。

作者简介

李之仪

李之仪(1038~1117)北宋词人。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汉族,沧州无棣(庆云县)人。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朝夕倡酬。元符中监内香药库,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,不可以任京官,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。后因得罪权贵蔡京,除名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,后遇赦复官,晚年卜居当涂。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

古诗 187名句 5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