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创作背景

出自《青玉案》,作者李之仪

鉴赏全文

李之仪一生宦游南北,屡遭贬谪。此词作于徽宗崇宁二年(1103)被除名编管太平州之后,诗人溯江往返,屡经当涂一带旧路,触景生情,遂以舟行起兴,抒写“归去来兮”而终归无地的深沉漂泊之感。

作者简介

李之仪

李之仪(1038~1117)北宋词人。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汉族,沧州无棣(庆云县)人。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朝夕倡酬。元符中监内香药库,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,不可以任京官,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。后因得罪权贵蔡京,除名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,后遇赦复官,晚年卜居当涂。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

古诗 187名句 500